重磅!关于发布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以下称ITSS分会)现将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工作安排和重要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并做好服务工作。

一、评估受理时间

1.请评估机构按照“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受理时间表”(详见附件)做好评估受理工作。

2.申请单位应于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评估机构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ITSS分会随后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3.获证日期为20日以前的单位,评估机构应在截止日期前2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监督评估和再评估材料。获证日期为20日及以后的单位,评估机构应在截止日期前1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监督评估和再评估材料。

二、再评估工作安排

1.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证书持证单位(四级除外)需延续证书有效期的,可在证书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评估机构发起再评估申请。

2.通过再评估专家评审的申请单位,可获发原等级新证书,未通过再评估专家评审的,申请单位可选择整改三个月或获发低一等级证书(降级)。

3.选择整改的单位将在整改期满后由评估机构重新申请,重新申请仍未通过再评估专家评审的,予以降级。

4.降级单位需在持证期满六个月后按照新申请程序申请高一等级。

5.需外部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的申请单位,咨询人员和评估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6. 查阅相关文件或表格请登录ITSS分会工作网站(www.itss.cn)。

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

符合性评估受理时间表

序号

截止日期

受理业务

《信息技术服务 咨询设计第1部分:通用要求》

1

4月26日

新申请

2

10月25日

3

4月26日

监 督

再评估(换证)变 更

4

6月28日

5

7月26日

6

9月27日

7

12月27日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

1

10月25日

一 级

2

3月29日

二 级

三 级

3

6月28日

4

9月27日

5

12月27日

6

2月22日

通用要求

四 级

监督评估

再评估(换证)

变 更

7

3月29日

8

4月26日

9

5月31日

10

6月28日

11

7月26日

12

8月30日

13

9月27日

14

10月25日

15

11月29日

16

12月27日

《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

1

12月27日

一 级

2

6月28日

二 级

3

12月20日

4

3月29日

三 级

四 级

监督评估

变 更

5

6月21日

6

9月27日

7

12月13日

 

对于上信息有疑问的,电话联系我们:1352416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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