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州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6)

各县(市)区、有关产业园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福州市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综〔2013〕1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福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协会组织;

2.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能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4.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项目

1.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

2.获得国家级荣誉及资质奖励;

3.软件企业认证补助

4.第三方云计算平台运营费用补贴

5.剥离组建独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奖励;

6.采购本地芯片(含系统解决方案)补助;

7.采购国产数据库补助;

8.引进高层次软件人才奖励;

9.设立国家级研发机构补助;

10.福州市优秀软件产品评选奖励;

11.动漫游戏获奖奖励。

三、申报基本材料

1.各项目申请表(附件1~附件11);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取得资质的要提供);

3.福州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12);

4.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如实组织项目材料,并按属地原则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需刻录成光盘,并标明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将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纸质材料需提供目录、标明页码、并加彩色隔页,按顺序装订(A4纸、简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县(市)区、有关产业园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按要求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6),并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于8月26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纸质版材料(附相同内容光盘1张)、联合行文的纸质文件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各1份,并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发送至fzrj00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企业须在“福建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统计数据直报系统”(网址http://222.76.126.53:8010/login.aspx)注册,并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5座633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施秀升/0591-83258357

          张  庭/0591-83251069

六、应用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

今年项目申报除纸质申报外,还应同时在省经信委网站的“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fjetc.gov.cn/Hqxm)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有关产业园区经信部门通过登录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批。

七、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有关产业园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材料由各县(市)区、有关产业园区经信部门核对原件,加盖核对章,同时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且三年内取消软件产业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附件:软件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16年7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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