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CMMI认证补贴(最高100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江区支持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经第1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630日



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高质量建设,加快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在松江区产业集聚、结构优化、能效升级,实现b端(市场)、c端(消费)、f端(投资)端发力”,持续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平台策源地松江因地制宜构建服务业错位发展优势,充分发挥松江作为两业融合发展国家级试点区的优势资源,打造集科创赋能、金融服务、多式联运、文旅融合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重点企业落户支持

国内500强、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或功能总部、有战略意义的行业领军型企业等重点服务业企业落户松江的依条件在一定阶段内给予最高2亿元落户支持。对集聚产业资源或完善产业链具有重大意义的总部类企业、结算类平台,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和科研企业(机构),松江枢纽、轨道交通站点周边tod项目依条件在一定阶段内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落户支持。

为强化对现代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区内g60科创云廊、g60科创之眼、松江枢纽及高铁物流枢纽、五龙湖产融生态圈、上海科技影都、松江北部虹桥商务区配套区、大学城双创集聚区、广富林文旅商融合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及市中心区属(镇属)楼宇等区域提供入驻空间,结合企业综合贡献多种方式采取梯度优惠政策提供支持

落户松江但所辖在松江新城158平方公里范围外的企业,由区级统筹提供新城范围内注册地址,叠加享受新城相关人才住房等各类优惠政策,不影响企业属地管理及税收归属。

二、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加快引进、培育、壮大总部企业,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支持跨国公司总部、区域性总部等各类总部型机构在松集聚。对市商务委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给予区级财政配套,对市级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民营总部型机构、贸易型总部分别配套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引进和培育总部功能型企业,建立我区大企业总部、区域型总部、高成长性总部梯度培育体系,对经认定的区级大企业总部、区域型总部、高成长性总部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700万元、4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总部企业进一步发挥总部功能,已认定总部的企业在松江新设立业务公司或迁入控股子公司,企业综合贡献予以支持。

三、聚焦载体平台开发建设

根据设施条件、效益产出和科创要素等因素,在全区范围评定34星、5星级服务业园区(合称:星级园区),给予年度综合贡献良好45星级园区运营管理主体最高1000万元/年扶持支持。对首次获评3星级园区的运营管理主体给予3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首次获评4星、5星级园区的园区运营管理主体,分别按照开发(改造)建安费用的15%和25%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商务楼宇参照评定,支持额度按照一般园区的110%发放,鼓励区内甲级、5a级商务楼宇参评4星、5星级园区。

通过多种方式支持法律财会、检验检测、建筑园林设计等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在园区(楼宇)内形成运转良好的专业服务产业集聚生态链的,经区政府认定后给予园区(楼宇)经营者最高500万元支持。成功引入或孵化超过5家规上服务业(商业)企业实地经营三年以上的星级园区,最高给予运营管理主体不超过60万元的支持。4星、5星级园区成功引进高品质人才公寓、往返市中心交通班车、知名连锁商业服务设施且连续经营满一年,分别给予运营管理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线路、5万元/店的一次性支持。

四、科创赋能生产性服务业

软件信息行业支持:对落户松江的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视其行业竞争力、技术先进性、投资规模等因素,按照年度综合贡献程度,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5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其中在松江实体经营,在带动区域人才集聚和行业整体发展上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可最高上浮20%支持额度。首次评为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成长)百强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的技术输出方,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通过国际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支持。

检验检测行业支持:对新落户松江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视其行业竞争力、技术先进性、投资规模等因素按照年度综合贡献程度,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在松江首次通过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复评通过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五、提升前沿金融服务能级

金融机构支持:证券、信托、期货等持牌金融机构或其专业子公司落户松江的可以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500万元的开办费支持。保险经纪、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服务企业和中介机构落户松江的,可以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开办费支持。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和基金企业,根据募集资金规模,最高支持300万元。公募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可以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开办费支持。

企业上市支持:列入区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库、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上海证监局完成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在上海、深圳、北京、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支持,对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在完成发行上市后额外再给予500万支持。已上市企业总部迁入松江的,参照执行。

金融功能平台支持:鼓励各类资本在本区构建并购金融功能平台,依据平台能级,给予相应支持。并购金融机构落户五龙湖集聚区,根据其管理资本、投资规模、功能效应与综合贡献,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并购金融机构取得投资收益,按年度综合贡献予以支持。成功引导参与并购的大型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将其功能性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松江的,按其年度综合贡献,给予并购金融机构支持

金融科技企业支持:具有国际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总部型、创新型金融科技公司,区块链、元宇宙、nft(非同质化代币)以及资产数字化、数字ip全球化流通、数字确权保护等新业态金融科技细分领域领军企业落户松江的,可以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开办费支持。年度研发费用超500万元的,可以按其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年的研发投入支持。

六、强化供应链产业链协同

国际贸易集聚区建设支持:发挥毗邻虹桥、我区重点发展的北部片区(九亭、九里亭、新桥、泗泾、洞泾、佘山)和国家级松江综合保税区示范引领作用。跨境电商、转口离岸贸易等跨境贸易新业态企业落户北部片区街镇后,可参照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力度支持。

进出口企业能级提升支持:聚焦rcep关税减免、新增承诺和开放环境,积极推进各个服务业领域对接rcep规则,重点发展供应链相关服务贸易。金融结算、外贸型保险、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等服务贸易企业落户松江的,可以比照金融企业政策享受相关支持。获得“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的企业,按照国家支持资金50%的配套标准,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给予最高支持30万元。获认定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供应链(多式联运)产业发展支持:供应链(多式联运)企业进行技术和信息化、自动化改造投资超过500万元(含的,按技术与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列入国家、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和创新工程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20、10万元。

七、助推数字经济转型蝶变

在线新经济(电子商务领域)支持对落户松江在线新经济(电子商务领域)平台及其他企业按照行业竞争力、技术先进性、投资规模等因素,视其年度综合贡献程度,可以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开办费支持年度综合贡献程度较高优质平台运营管理机构,或线上转型效果显著传统商贸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支持

跨境电商业务支持有效发挥我区全市制造业高地和外经外贸大区优势,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展。每年度根据平台跨境交易规模确定基准奖励基数,给予平台经营者每基数最高100万元/年的支持。

电子商务示范标杆支持:获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支持获评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直播电商基地,给予60万元一次性支持获评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40万元一次性支持。

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科技影都专项支持:鼓励并支持重大影视产业投资建设项目,有助于补强影视产业链短板的重大项目,以及发挥重要产业链功能的影视科技、影视版权、影视培训、影视金融建设项目,经区政府认定,可以给予项目运营方最高1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支持:对开发建设工业旅游、会展旅游、体育旅游、科普旅游、康体养老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新业态、新模式项目的旅游业从业或相关领域企业,符合条件可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旅游产业发展有明显支撑作用的酒店、体育设施类项目参照执行。

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支持:对特色文化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的,有助于松江打造“书香之域”“书画之城”“文博之府”文化品牌,推进人文松江建设,提升松江文化软实力和品牌知名度,促进文化交流的项目,可给予项目运营方最高100万元支持。

本政策自2022年81日起施行,国家级、市级相关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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