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上海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

申报资格

1、申请企业、单位应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5年度外经贸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行(2015)216号文)和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要求,近五年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企业应通过“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fwwbqy.fwmys.mofcom.gov.cn)”如实填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

3、企业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业务合同,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014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
2014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35%以上。
  该数据以企业2015年7月31日前上报“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核准,同时已经提交相应收汇凭证的外包业务执行额为准。

4、企业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总数70%以上。

5、培训机构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人才培训
             对已获国家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支持的本市企业,在国家给予支持资金的基础上,按国家核准的人才培训支持人数,,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定额培训支持。对其中列入本市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名录的企业,给予每人不超过2500元人民币的定额培训支持。           
      
2、鼓励培训机构从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对已获国家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本市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在国家给予支持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核准的人才培训支持人数,每培训1名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200元人民币的定额培训支持。

(二)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
            对未获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支持的本市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质量管理标准(ISO9001)、实验室管理标准(ISO17025/JISQ17025)、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业务持续管理标准(BS25999)、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PCI DSS)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按照不超过认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建议申报2015年度国家服务外包资金的相关支持)

(三)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本市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性服务外包展览会、服务外包博览会(须经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认可),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参展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限报三个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提示:2014年10月-2015年10月发生的。

(四)鼓励建立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
          对每年接受服务外包实习生20名以上,并与相关大专院校签订两年以上实习生协议的服务外包企业,按照每接受一名在校学生(大专以上学历、实习期3个月以上),给予企业每人1500元人民币的补贴。提示:2014年发生的。

(五)鼓励总部型服务外包企业在上海发展
           对2008年以后设立,资产总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境内外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的总部型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开办支持。

(六)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单位)在海外设点
            对上年度在海外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的企业(单位),给予每个办事处或分支机构一次性开办费10万元的支持(不超过办事处首期总投入或分支机构注册资本的50%),每个企业(单位)获得的开办费支持最高为30万元。提示:2014年发生的。

 

         企业和培训机构无需提供
         人才培训的相关材料。

请企业于11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于11月13日前汇总材料至市商务委。具体信息见市商务委网站通知。


具体支持标准及材料要求

(一)国际资质认证及维护升级
支持范围为: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
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
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
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
 IT服务管理(ISO20000)、
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 (SAS70)
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
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
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
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
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
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PCI DSS)等14项相关认证。

(二)新录用员工培训支持
对服务外包企业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录用员工(在岗时间且缴纳社保须超过6个月),给予每人不超过6000元的培训费用支持。
材料要求:上年度服务外包企业新录用员工培训支持申请表;包含此项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由第三方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第三方机构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服务外包企业、员工、第三方机构签订的三方合同;外地分公司录用新员工需自行提供在当地缴纳的社保凭证、劳动合同,由第三方缴纳社保的需提供三方合同;如无明确三方合同,或不能体现出员工与外包企业的聘用关系,则需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开展境内外并购项目的前期费用
对服务外包企业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境内外并购项目的审计服务费、资产评估费,律师事务所的咨询服务费等前期费用,给予最高50%且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
材料要求:包含此项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并购协议;已经完成并购的交易证明(以完成并购、获得新的工商批准证书时间为准,境内并购请提供工商变更情况说明—“企业登记情况表”,或者吸收合并后本企业的新营业执照或股权投资后被投资企业的新的营业执照,境外并购则需提供对外直接投资批准证书 )、服务合同、付费凭证、发票。

(四)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1、列入《上海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企业,且在国内外设置3个或3个以上的接包和分包中心;
2、ITO企业用于研发目的开发平台、各类开发工具和数据库软件等的购置费用;BPO企业用于业务流程研发的相关软件和数据库分析模型系统等的购置费用;KPO企业用于研发的数据库使用权等信息服务费,分别给予最高50%且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3、材料要求:包含此项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接包/分包中心的营业执照;购买合同或者服务合同;付费凭证;发票

(五)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对培训机构新培训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人员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给予每人不超过600元的支持。

材料要求:审计报告;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培训协议(如果学员单独参加培训,需提交学员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每期项目的培训方案及课程安排;每位学员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缴费凭证。


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请单位注册及准备材料:
1、新进员工录用证明材料以社保局提供的数据为准。请将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如通过第三方缴纳员工社保的,需同时提供第三方的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于10月16日前提交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联系人员及电子邮件附后)
2、目前系统正在测试中,计划于10月20日(周二)下午3:00,在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由由世纪广场4号楼进行系统培训,并将系统开放并将系统开放。申请单位在网上进行注册,并按照项目填报相关表格,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申报网址为:czzj.scofcom.gov.cn。填报的内容可以保存,但是在提交后将不能再作修改,所以务必核对好内容后再行提交
3、企业目前应着手准备的材料为:外汇凭证汇总;包含申请补贴内容的审计报告;培训人员基本资料(以表格形式)。
4、10月3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二)区县(示范区)服务外包主管部门
1、汇总申报企业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于10月21日前将汇总表提交至shfwwbbkpo@163.com;
2、受理企业纸质材料,在网上进行受理登记,并于11月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第三方评审部门(汉中路158号1124室 刘老师 电话 63540082)
(三)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
1、对第三方评审意见进行审核。
2、对审核合格的资金申请内容,由市财政局按照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并将结果提交至商务部与财政部备案。预计在12月底前拨付资金。
(一)企业工作及时间节点:
1、企业目前应着手准备的材料为:外汇凭证汇总;包含申请补贴内容的审计报告;申报项目基本纸质资料(以表格形式);
2、请将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如通过第三方缴纳员工社保的,需同时提供第三方的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于10月16日前提交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3、目前系统正在测试中,计划于10月20日(周二)下午3:00,在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由由世纪广场4号楼进行系统培训,并将系统开放。
4、10月3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二)区县工作及时间节点
1、系统将默认以各区县联络人员的姓名开通区县审核人员资格;如果有特别提出更换人员或者新增审核人员,请于10月14日前将人员姓名告知市商务委;
2、通知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准备,同时汇总申报企业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于10月20日前将汇总表提交至shfwwbbkpo@163.com;
3、受理企业纸质材料,在网上进行受理登记,并于11月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第三方评审部门。

(三)上海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
基本要求
 2014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
ITO企业:1000万美元及以上
BPO企业:500万美元及以上
KPO企业:500万美元及以上

          咨询电话
         23110715张老师
          23110716 邵老师
          23110709 王老师
         63540082刘老师(汉中路158号1124室 )

        上海服务外包企业群:
        QQ号: 306097122

      市商务委网址
 www.sc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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