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知识产权贯标重点可以实现四个方面:
通过防范加强管理使企业规避风险;
通过挖掘进行专利布局来促进创新,真正体现知识产权价值;
进行知识产权运用,来拓展国内外市场;
运用好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四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从规范来看标准对企业的好处:
1.规避风险: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一个重内容;规范中包括合同管理;市场监控;项目立项;涉外销售等等;这个应该是知识产权部门特别关注的。(规范6.1.4入职 ;6.4a/b信息资源;7.4.1、风险管理、7.4.3涉外贸易;7.5a/b合同管理;8.1立项;8.2c研究开发、8.3a/c采购、8.4b生产、8.5a销售等)均涉及风险问题。
2. 把握信息资源:信息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的资源;规范6.4信息资源对企业信息的获取利用和控制给出了求;规范7.6对于涉密信息的管理给出了求。
3.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规范7.3运用;7.4保护;7.5合同管理;7.6保密;8.3采购;8.4生产;8.5销售 均有涉及; 其中商业秘密也是其中重的内容之一;
商业秘密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又一个重方面:规范7.6保密;6.4c信息管理;6.1人资管理;还有过程管理的环节等均涉及保护商业秘密。
4.创造和获取知识产权(规范7.1获取;8.1立项;8.2;研究开发;8.4生产等企业的业务环节)。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资助政策
序号 | 区域 | 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 备注 |
1 | 松江区 | 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体系认证,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松江区关于推进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战略相关资助资金的实施细则 |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
2 | 奉贤区 | 对获得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奉贤区知识产权(专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 有效期至2021年 |
3 | 闵行区 | 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一次性资助10万元 | 有效期自2019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 |
4 | 浦东新区 | 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29490-2013标准)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 2019年6月27日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5 | 张江科学城 | 对获得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政策依据: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发展实施细则 | 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6 | 宝山区 | 待更新 | |
7 | 嘉定区 | 待更新 | |
8 | 普陀区 | 待更新 | |
9 | 虹口区 | 待更新 | |
10 | 杨浦区 | 1.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服务合同后,可申请实际发生合同费用金额50%的资助金额。 2.企业签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后,可申请实际发生(贯标)认证费用50%的资助金额。 3.对同一单位,上述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杨浦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办法 | 有效期至2022年 |
11 | 青浦区 | 注册落户并纳税在本区,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的企业,区财政给予5万元的认证资助 政策依据:青浦区科技创新政策操作办法(青府办发〔2016〕84 号) | 有效期至2021年 |
12 | 金山区 | 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对于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体系认证的,每家给予5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 | 有效期至2021年 |
13 | 黄浦区 | 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29490-2013标准)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黄浦区专利工作资助实施办法 | 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4 | 徐汇区 |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将知识产权管理有效融入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对通过管理规范评定验收且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经综合评价,可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徐汇区关于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扶持办法徐科委〔2017〕42号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15 | 长宁区 | 待更新 | |
16 | 崇明区 | 待更新 | |
17 | 静安区 | 依法在本区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GB/T 29490-2013)并拿到证书,经专家认定后,按实际费用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政策依据:《静安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细则 | 自2018年8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121年12月31日 |
汇总文件仅供参考,政策可能存在更新,以实际奖励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