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扶持项目奖励补贴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青浦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
三、扶持标准
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扶持采用奖励补贴方式。对于列入青浦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于列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于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贯标的区内企业,给予企业投入费用的50%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列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青浦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项目奖励申请条件: 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 3.企业至少有2名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奖励申报条件: 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上年度被列入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
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江范企业奖励申报条件: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上年度被列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
企业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资助扶持申报条件: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企业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五、申报材料
1.青浦区两化融合政策扶持申请表; 2.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推荐表; 3.基本材料: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未曾享受区级财政扶持承诺书 5.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 6.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其他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等相关材料。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实),以及其当年度社保证明;青浦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项目基本情况表。工信部相关文件或证书等。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六、支持方式
青浦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扶持项目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七、监督责任
评审小组对申报青浦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扶持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资助扶持资金:
(一)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的;
(二)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且经产业部门评审后认定不予扶持的;
(三)存在拖延验收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暂缓使用本专项资金。对于以不正当方式取得项目扶持资金的有权撤销相关项目,追回资金。